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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2.06.08端午佳節將至,為保障民眾飲食安全,雲林縣衛生局於5月初即針對粽子專賣店、超市、賣場、南北雜貨店、傳統市場及食材批發商等場所進行稽查及抽驗,共計抽驗應景食品54件,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、甜味劑、黃 麴毒素、漂白劑、蘇丹色素、硼酸及其鹽類、食品中微生物、動物用藥(乙 型受體素)、農藥多重殘留分析(411項)等項目,檢驗結果52件符合規定,1 件蝦米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0.14g/kg(限量標準:0.1g/kg),另1件芥藍菜檢 出農藥亞滅培2.55ppm(限量標準:2.0ppm),核與規定不符,經調查並追溯來源為外縣市業者,均已移請所轄衛生局後續辦理。衛生局呼籲消費者製作或購買粽子時,應注意以下事項:1.粽葉太綠 或聞起來有硫磺味等化學藥劑或粽葉來源不明者,應拒絕購買,以免不慎購買到黑心粽葉。2.選購粽子時,宜向衛生良好之製造或販售場所購買, 並檢視粽子外表是否破損,如內容物有外漏則勿購買。3.挑選粽子配料時, 應向信譽良好之廠商購買,不宜購買來源不明之散裝品或色澤太過鮮豔之產品。4.製作鹼粽時,應使用衛生福利部公告許可合法之食品添加物「三 偏磷酸鈉